例:某公司为获得一名优秀的业务部门经理,产生了以下成本:取得成本20万元,培训成本5万元,其初始价值100万元,预计任期5年,年薪10万元。假定所有支出均按直线法在任期内摊销,则其在任期内各年的资本价值如下:基年125万元、第一年130万元、第二年140万元、第三年150万元、第四年160万元、第五年170万元。基年价值指培训完成后开始为企业服务时的价值,各年资本价值=基年价值+年薪累计-取得和培训成本摊销。
由此可见,如果这名经理在任期一年后辞职,他将给公司人力资产带来130万元的损失,依此类推。如果他主动辞职,不但需赔偿尚未摊完的20万元,还需承担由此造成的空职成本,即由于离职任务没有完成而造成的间接成本,其数值视具体情况而定。
(二)关于工资
企业应开多高的价招募人才,才能吸引到优秀人才,又不至于使人力资源成本过高呢?在一个正常的、成熟的人才市场上,各类人才的薪金即人力资源的使用价格由市场决定。人力资源的价值是由生产、发展、维护和延续劳动力所必须的生活资料价值所决定的。
在当前阶段,对人力资源的价值计量主要采用货币性计量方式,其中最有代表意义的是以工资为基础的“未来工资报酬折现模型”,即人力资源价值为其最初为企业提供服务起至退休或死亡止工资总和的折现价值。但这种模型至少有三个局限:(1)它是事后的计算结果;(2)它忽视了职工除因死亡或退休外退出企业和改变角色的可能性;(3)未考虑企业收益的差别是由于人力资源的差异造成的。其最大的局限是它颠倒了人力资源价值与工资的关系,认为工资的折现价值决定人力资源的价值,这正如由商品的价格决定其价值一样令人费解。况且工资受诸多非经济、非市场因素的干扰,高低悬殊,波动很大,这样就使价值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
所以笔者认为,应将人力资源价值历史计量模型由产出法改为投入法,并理顺价值和工资的关系,建立起由价值决定工资的新机制。即一个人的经济价值由形成其目前的身体状态的知识技能水平所投入的各种生活资料价格、健康保健投资、教育培训投资及所放弃的收入等决定。其工资的收入,特别是基本的工资收入应由构成人力资产价值的不同项目分别采用不同的时限折算之后的总和来决定。以某公司部门销售经理为例,假定其初始价值为80万元,其中生活资料、工作需要的投资60万元,专业培训的投资20万元。由于前者在今后较长的时间都将发挥积极的作用,所以可以采取较长的回收期(如10年),则每年应收回6万元,对于后者,由于专业知识须不断更新,所以有一个周期问题。假定更新周期为5年,则每年应收回4万元,这样其基本年薪可定为10万元。
(三)、关于人力资源部门的性质和地位
在传统观念中,人力资源部门只花钱却不创造利润,因此其地位极其低下,甚至可有可无。其实这是极其错误的。人力资源部门的工作绩效尽管多是无形的,如使员工士气提高、认同公司经营理念、企业文化,它通过比同行业其他员工更高的劳动生产率体现出来,间接地为企业创造出巨大的利润。我们经常可以发现这样的例子,两个经营品种相同、规模相同、员工构成类似的企业,其经营业绩可能有天壤之别;同一个职工在某一企业碌碌无为,或者在创造负效用,而在另一个企业可能成为效率最高的明星。其中奥秘就在于人不是机器设备,而是活的资源,其工作效益受组织管理方式的影响极大,一个良好的机制可能使他创造出百倍以上的工作绩效,一个良好机制的核心是有效的激励机制。这取决于管理者对员工的了解,薪酬的设计和考核体系的建立,这正是人力资源部门的工作内容。
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从经营技术、经营资本发展到目前的经营各种资源,如信息资源、人力资源。从这个意义上说,人力资源部门不仅应成为一个利润中心,而且必将成为一个肩负更大责任的投资中心。其考核指标可以是:人力资产比率、人力资产利润率、人力资产增长率等。另外还可以采用对职工心理、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对企业满意度等非财务指标进行定性分析,以综合评价人力资源部门的工作绩效。
五、人力资源会计在我国建立的条件
中国人力资源会计的全面实施除了要进一步加强理论研究,完善人力资源会计的理论体系以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人力资源法制化。对企业拥有的人力资源,要用法律法规加以确认,对其交换也应有一定的法律规范,确保企业对所雇佣的职工的劳动力的所有权;对中途违约离职的职工也应有相应的处罚,以保证企业人力资源的相对的稳定性。
2.大力发展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市场对人力资源会计的发展,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方面,一个完善的人力资源市场才能提供一个合理的人才的市场价格,从而为会计核算提供依据;另一方面,一个完善的人力资源市场的存在,使人才能自由流动,企业可自由获取其所需的人才,只有在这时,社会才可能产生对人力资源信息的真正的现实的需求,人力资源会计也才有了其存在的社会基础。目前,我国的人才市场、劳务市场虽有了一定的发展,但仍很不完善,而企业家市场几乎不存在,尽快建立并完善人力资源市场是当务之急。
3.开展试点工作,为人力资源会计的大面积铺开做准备。试点可以选择学校、医院、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科研单位、高科技类型的企业等人力资源密集的单位,积累经验,既推动理论的深化,又获得宝贵实践经验。
参考文献:
刘仲文著《人力资源会计》,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张文贤主编《人力资源会计制度设计》,立信会计出版社
中国会计学会主编《人力资源会计专题》,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美]弗兰霍尔茨著《人力资源管理会计》,上海翻译出版公司
[美]加里•S•贝克尔著《人力资本》,北京大学出版社
翟文莹著《试论人力资源会计的几个基本问题》,现代财经,1999.3
徐勇、岳欣等《关于我国实施人力资源会计的探讨》,对外经贸会计,1999.12
曹世文著《试探人力资源会计在企业管理中的应用》,财会月刊,1999.8
徐国君、刘祖明著《人力资源会计研究述评》,财会通讯,1999.11
张磊、陈伟著《略谈人力资源会计的几个问题》,财会月刊,1999.8
袁晓勇著《人力资源会计研究的若干问题》,财会通讯,1999.11
安明硕著《对人力资源会计研究的几点思考》,财会月刊,1999.11
首页 上一页 2 3 4 5 下一页 尾页 5/5/5
WORD格式全文下载链接(充值:元)